【中國制冷網】近日,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資源稅法草案時,委員趙憲庚提出,“在草案中涉及對地熱要征稅的問題,我覺得對地熱是否征稅不宜一刀切,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”。
趙憲庚表示,地熱是清潔低碳的綠色能源,對優(yōu)化我國能源結構有重要意義,應鼓勵發(fā)展;我國地熱開發(fā)利用屬于起步階段,存在很多技術瓶頸尚待攻克,比如干熱巖開發(fā)技術,地熱產業(yè)化程度還很低,規(guī)模也不大,比如2017年我國一次能源消耗量是44.9億噸標準煤,其中地熱折合標準煤0.2億噸,也可以說微不足道,即使征稅也沒有多少油水。
趙憲庚說,地熱開發(fā)的方式主要有3種:直接采水,比如溫泉洗浴、溫室植物澆灌等;采熱不采水,也稱為用水不采水,或者取熱不取水,比如全國第一個“無煙縣”雄安新區(qū)的雄縣,全縣的供暖都采用地熱,這個地熱采用100%的尾水同層回灌技術,是沒有水資源消耗的;直接采熱,比如干熱巖發(fā)電技術,只是把熱能采上來,干熱巖沒有水或者水蒸氣,就是石頭或者巖漿,一般在地下三公里以上才有,所以它不消耗水資源或者水蒸氣。“以上三種方式,采熱不采水和直接采熱都可以做到不消耗水資源,因而不應該征收資源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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